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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婚姻家庭

夫妻假离婚买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律师解答: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在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不管是出于真心登记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国家承认夫妻两人的婚姻关系终止。通过假离婚重新获得购房资格或者享受购房优惠,实际上是一种打政策擦边球的行为,表面看获得了利益,但实际上风险很大。

首先是丧失财产的风险。夫妻双方假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除非当事人能举证证明存在胁迫或者欺诈事由,法院一般都会认定有效。由于假离婚的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已经达成某种默契,在发生争议后想主张离婚协议无效或以欺诈、胁迫为由主张撤销离婚协议的,举证的难度极大,法院一般会以证据不足而驳回诉讼请求。而且,在假离婚和复婚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性质已经发生了转化。例如,第一套房产已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分割完毕,已发生法律效力,房子属于一方所有,不会因为复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上说,另一方自燃无权要求分割。此外,有一些夫妻假离婚后一直拖着没有再复婚,一方在此期间死亡的,由于双方已经离婚,便不再具备继承的资格,无法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对方的财产。

其次是“弄假成真”的风险。从夫妻双方身份关系上看,假离婚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结束,任一方均有权选择与其他人再次结婚。如果一方不再愿意复婚,就可能出现弄假成真的情况,如果由于在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另一方就会弄巧成拙而人才两空,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尤其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担心对方不同意离婚,挣不到孩子抚养权,于是便以假离婚购房为由,然后假戏真做,以达到其真离婚的目的。

最后是可能承担刑事风险。有一些人采用伪造、变造离婚证或者网上购买假离婚证的方式进行假离婚,这是一种严重违法的行为,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假离婚时为了逃避房产税,则涉嫌违反税收法律,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其逃避的数额较大,还可能收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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