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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并曾担任义乌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评委和义乌总工会调解员。擅长... 详细>>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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