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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并曾担任义乌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评委和义乌总工会调解员。擅长... 详细>>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报告:王某涉嫌强奸、抢劫一案,辩护后获轻判

一、案件基本信息

承办律师:杨国良(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

  2026)浙0783刑初569

公诉机关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审理法院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王某 

涉嫌罪名强奸罪、抢劫罪

羁押时间20263月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审理结果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二、案件背景与指控要点

2026314日上午,被害人邀约被告人及另一名女性朋友至其租住的某公寓房间饮酒。女性朋友离场后,被告人趁被害人饮酒状态,不顾其反抗,实施脱裤、摸胸及阴部等行为欲强行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激烈反抗未得逞;期间被告人压在被害人身上掐其颈部,另索要500元,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后跑出房间呼救,被告人随后报警称"男女朋友吵架",民警到场将其抓获。500元已发还被害人。

三、辩护工作历程

1.侦查阶段20263月)家属在被告人被刑拘后立即委托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被告人,核实事发经过,固定"被害人主动邀约饮酒→双方有亲吻等亲密举止→被告人未造成严重伤情→主动报警等候"等关键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书》,提出三点核心意见:

强奸部分:若构成犯罪,被告人在能继续犯罪时自动放弃,且主动报警等候,应认定为犯罪中止+自首;抢劫部分:500元对应酒水成本及误工损失,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抢劫罪;家庭因素:被告人系偏远地区来浙务工人员,幼子未满两岁、父亲患,家庭唯一经济支柱,恳请从宽。

3.一审阶段(20266月)开庭前详细阅卷+再次会见,结合法庭调查查明的证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伤势照片、微信转账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对辩护策略作务实调整——侦查阶段推"中止+不构成抢劫"属有利情节最大化争取;一审阶段结合举证情况调整为"未遂接近中止+抢劫情节显著轻微",更贴合庭审证据实际,避免因求高失据。一审《辩护词》五大支点:

强奸罪:未遂且接近中止,侵害程度低(掐脖系压制反抗非重伤意图),无凶器、未达轻微伤,区别于预谋强奸,主观恶性小;

抢劫罪:暴力依附于性侵压制行为、未独立预谋,500元数额极小且已返还,财产侵害轻微;

主动报警:虽未被认定自首(因报警称"男女朋友吵架"、且抢劫既遂),但体现未逃避追究,可酌定从轻有坦白情节;

家庭困难:幼子、患病父亲依赖其收入,罚金部分恳请从轻。

四、裁判结果与辩护意见采纳情况法院全部采纳法院判决如下: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未遂,比照既遂减轻);

抢劫罪 →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法定最低档);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判决书明确表述:"辩护人杨国良据上所提辩护意见,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五、辩护效果评析本案系"强奸+抢劫"双罪结构,且抢劫部分有"掐脖+微信转账500+被害人跑出呼救"的客观情节,定性压力较大。辩护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在三个层面:

定性层面守住了边界侦查阶段力辩"不构成抢劫",虽最终未被采纳,但为一审争取"抢劫情节显著轻微、暴力依附性、已退赃"的从轻空间打下基础——抢劫罪最终落在法定最低档三年(《刑法》263条抢劫基础刑即为310年,本案无任何加重情节,三年已是底限)。

量刑情节全部兑现强奸未遂减轻处罚、坦白、认罪认罚、退赃、主动报警等候——这些情节在辩护词中逐一锚定,判决书逐项回应并最终在量刑中体现。

策略调整体现专业判断侦查阶段推"中止+自首"是家属委托初期的有利情节最大化尝试;一审阶段阅卷后发现"被害人已转账、被告人报警称男女朋友吵架"等细节难以支撑自首,及时调整为"未遂接近中止+主动报警酌定从轻",避免硬磕不被采纳反而损耗可信度。

承办心得

涉性犯罪+侵财犯罪交织的案件,关键不在于"能不能打无罪",而在于把"被告人的行为为什么危害性较小"讲透——本案被害人主动邀约饮酒、双方有亲密前置行为、无凶器、未造成轻微伤、500元已退、主动报警未逃——这些细节串起来,才能把"典型恶性强奸抢劫""诱因特殊的个案"拉开距离。量刑建议被法院原样采纳,是证据、情节与辩护表达三者对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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