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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男子雇人在妻子车上装定位器4人获刑
近日,一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男子邵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与妻子王某分居,为了追踪妻子的行踪,邵某通过直播平台雇佣了李某等四人,在其妻子的车上偷偷安装了定位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案中,李某、王某某、靳某某、巩某四人非法获取并出售了王某的行踪轨迹信息给邵某,且该信息被邵某用于实施严重的犯罪行为,导致王某受到严重伤害。因此,法院认定四人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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