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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民事诉讼

警示:律师不得替当事人签当事人的名字

近日义乌市律师协会向义乌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发布警示函。警示函说,近期,义乌市人民法院向义乌市司法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反映法院在接收当事人提交申请强制执行材料过程中,发现多起律师替申请执行人签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情况,甚至还出现个别律师替申请人签授权委托书的情况,有关材料和个案也已附属移送,《司法建议书》提出要求依法处理,并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制度,规范律师职业行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目前《司法建议书》中移送的个案,义乌市司法局已移送义乌市律师协会依法调查处理。为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义乌律师协会现向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发出风险警示:

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加强律师执业业务规范的培训,一、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健全统一受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二、各律所在接受委托办理手续时,应当由委托人本人到律所统一办理,特殊情况的,应保留相应证据材料,确保委托书的真实性。三、各律师代理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时,应确保相关的法律文书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确认。四、如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本委将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理(依据详见附件)

惩戒委员会在此郑重提示各律师事务所及各律师,依法执业协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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