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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法律顾问

律师通过自媒体发表观点应审慎

鉴于行业内对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使用量日益增多,义乌律师协会现特向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发出本风险警示函。

一、各律所、律师使用新媒体、自媒体平台以文字、视频等方式发表文章、评论意见时,应当依法、客观、公正、理性、审慎的态度。内容应避免情绪化,确保内容和意见专业合法,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律师行业形象。

二、各律师以实务案例分析说理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应对案情发表误导性、推测性、虚假性等不当言论,不应对办案工作人员、律师、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使用带有诋毁、侮辱等词汇的语言,评价应慎重。

三、各律所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禁止本所律师违规炒作案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制止并纠正。

希望各律所、律师在收到本风险警示函后,及时进行梳理查改。律所应视情进行专题学习或自查,保护律师及律所权益会避免影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

义乌市律师协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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