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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合同纠纷

义乌法院给市场经营户的十条建议

丁某某是义乌一家厨具公司的股东,2020年,公司将一拖欠货款的“客户”起诉至义乌市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为支持自己主张,该公司还提供了一份《购销合同》及货款欠条。但义乌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诉请,二审法院也维持了一审判决。原来该公司起诉的被告田某并非合同相对方!

被告田某是义乌巴某外贸公司的采购兼翻译,系务工人员。公司系由伊朗籍商人投资注册成立的外国自然人独资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股东为同一人。

从2017年开始,田某以公司名义多次到原告公司下单。2019年7月田某出具《货款欠条》一份,其中载明:“田某客户欠学某某与丁某某店面货款546748元,于2019年12(月)底全部付清”。

在交易过程中明确自己的交易对象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义乌市场大部分交易面对的都是外商或外地经营者,但与商户进行交易过程沟通的往往是外贸公司的跟单员、翻译员,在交易过程中还存在订单签字、参与交易、签收货物、支付货款等方面的随意性,甚至上述人员也会从中牟利,导致出卖方有时难以确定其相应的身份。部分商户考虑到向外商追讨货款存在种种困难,就会产生以经手的翻译为买卖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的情况,本案就是其中一例。

除了交易相对方无法明确,市场经营户在交易过程中还会存在一些陷阱,导致后期货款纠纷难以解决。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义乌法院对近几年办理的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了梳理,向广大市场经营户送上十条建议。

1、 签订书面合同

交易过程中,尽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交易,可以采用纸质合同,也可以采用电子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产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2、 明确交易的相对方

交易过程中,要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包括个人身份证号、外国人护照、外籍商友卡、企业名称(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企查查”认证)。如果是公司员工,应当明确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同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及经济案事件预警平台”等查询交易方是否存在诉讼案件或经济纠纷。

3 、确认交易对方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在交易过程中,以成文的形式在签订买卖合同、订货单、送货单、结算单、欠条以及微信交易过程中确认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包括送达地址、收件人、代收人、联系电话、适用范围以及法律后果。4、 保存证据

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应保留送名片、销售单、送货单、结算单、发票等票据,以及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聊天记录。对于难以保存的证据,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

5、 及时对账、及时结算

交易过程中,应定期对账、结算,并让对方在合同、送货单、结算单、欠条等载体上签名、盖章。如单方结算的,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将结算金额、对账单发送给对方予以确认。

6、 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经法院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较于判决,调解具有化解纠纷快速、高效、低成本、生效时间快、自动履行效果好的优势。

7 、灵活运用网络调解平台在线调解

义乌法院针对义乌市场经营户量身定制了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义乌市商贸纠纷诉调对接云平台”,将诉讼服务再向前推进了一步,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登录云平台网站及支付宝“义乌市商贸纠纷诉调对接云平台”小程序,足不出户免费在线申请、参与调解。

8 、就近选择市场内的人民调解室快速调解

对于义乌市场内的纠纷,经营户可以选择距离最近的义乌市商贸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在市场内的调解室进行调解,对于附有履行期限的调解协议同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9 、手机登陆 “微法院”,实时关注“我的案件”

进入法院审理及执行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可以进入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选择项下“我的案件”,随时查看案件进展、联系法官、发送相关材料。

10 、提供当事人的财产线索进行财产保全

交易中,掌握对方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车辆信息、房产信息、支付宝及微信账户,诉讼过程中,可以对同等价值的财产进行保全,提高案件的审理、执行效果。裁判文书生效后,债权人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转载自:义乌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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