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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成功案例

义乌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工伤案件:义乌仲裁委裁决,东阳法院强制执行。

2021年4月6日,何某入职于东阳市的一家建筑公司,双方签订了《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约定工种为木工,日工资360元,合同期限为2021年4月6日至本工种作业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何某在该建筑公司在义乌北苑街道承包的一工地1号楼6层支模架上支模时,不慎踩空摔下,致颈部受伤。后何某被送至义乌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0天,2021年10月14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何某之伤为工伤。2022年3月11日,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的伤残等级为九级。该公司为何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医疗基本终结后,何某未回该工地处工作。工伤保险待遇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已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但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待遇等其他相关待遇,该冻死一直拒绝支付。为此,何某委托义乌律师杨国良依法向义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一、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二、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待遇。

2022年11月9日义乌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该公司应支付何某补助金及停工留薪待遇共计6万余元。

但是上述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为此,何某即委托义乌律师杨国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故本案无法在义乌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到该公司的所在地东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东阳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何某的强制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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